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流向装备制造业的投资在制造业投资中占52.5%,较上年增加6.4个百分点,其中金属制品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别增长1607.1%和22.6%。2022年,流向制造业的对外直接投资达216亿美元,增长17.4%,占比为18.5%。地方企业对外投资较上年增长13.1%,占对外投资总额比例提升至80.4%。广东、浙江和上海位列地方对外投资前3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正在加速重构,经济全球化进入调整期,主要经济体政策调整及政策协调或利好对外直接投资。中国企业应紧抓机遇,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实施境外投资活动,在投资前做好境外投资备案或核准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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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境外投资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11号),境外投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 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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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1)发改部门
1)《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11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发改外资(2018)251号)
3)《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配套格式文本(2018年版)的通知》(发改外资〔2018〕252号)
4)《浙江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实施办法》(浙发改外资〔2018〕562号)
5)《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浙江省发改委2020年第9号令)
(2)商务部门
1)《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
2)《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境外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办合函〔2014〕6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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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项目核准or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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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履行核准/备案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11号)(下称“11号令”)第三十二条,属于核准、备案管理范围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在项目实施前取得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11号令所称项目实施前是指投资主体或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为项目投入资产、权益(已按照11号令第十七条办理核准、备案的项目前期费用除外)或提供融资、担保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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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哪些部门核准/备案
另根据《浙江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实施办法》(浙发改外资〔2018〕562号)和《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浙江省发改委2020年第9号令),若非敏感类项目的中方投资额为或超过10亿美元,则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若中方投资额20亿美元及以上,并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核准;若中方投资1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主体注册地所在设区市、县发展改革委(局)实行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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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实施核准/备案
(1)核准
按规定需核准的项目,分别向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提交如下文件进行审核。
(2)备案
按规定需备案的项目,企业应根据自身性质、对外投资金额大小等因素分别向发改部门和商务部门进行备案。备案流程及所需文件如下。
浙江省地方企业境外投资活力强潜力大,我们希望通过本篇文章为计划实施境外投资的企业带来一些帮助和启发。如果您对本文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我们,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您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